
老赖能申请财产保全吗
时间:2024-08-05
“老赖”,通常指的是在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期限内,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该义务的被执行人。老赖行为不仅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也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体系。那么,作为被告的老赖,能否在被他人起诉时,反过来申请财产保全呢?
一、财产保全制度概述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尤其是被告)转移、隐匿、挥霍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的顺利执行,依当事人申请或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强制性措施。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分为诉讼保全和诉前保全两种。诉讼保全是指起诉之后,审判结束之前,由当事人申请或法院依职权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制度的设立初衷是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其利益遭受损害。那么,作为被执行人,尤其是已经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老赖”,是否还能享有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呢?
二、“老赖”是否具备申请财产保全的资格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剥夺“老赖”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其中,利害关系人是指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外的人,以及诉讼标的物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老赖”作为诉讼一方当事人,在其作为被告被他人起诉的案件中,如果其认为对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可能会导致其财产遭受损失,其当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举例而言,某公司A拖欠某公司B货款,经法院判决,A公司应向B公司支付货款。A公司未履行法院判决,B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A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但此时,A公司与C公司存在合同纠纷,C公司起诉A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A公司经分析后认为C公司的主张缺乏依据,为防止C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恶意申请财产保全,A公司可以主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利益。
三、“老赖”申请财产保全需注意的问题
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老赖”申请财产保全,但在司法实践中,“老赖”申请财产保全可能会面临更大的审查力度。法院在审查“老赖”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会更加慎重,更注重审查其申请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防止其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老赖”在申请财产保全时,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身主张。“老赖”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证明对方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自身财产面临被查封、冻结、扣押的风险,并且该风险的发生具有高度可能性。
2. 提供担保。为防止“老赖”恶意利用财产保全制度,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在裁定财产保全申请时,通常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老赖”不能提供担保,法院可以驳回其申请。
3. 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果“老赖”能够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消除自身的不良信用记录,将更有利于法院支持其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四、结语
综上所述,“老赖”并非完全丧失申请财产保全的权利,但其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接受更严格的审查。因此,“老赖”在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时,应当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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