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再审案件财产如何保全
时间:2024-05-28
导语
再审案件涉及财产争议时,为了维护再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和裁判结果的有效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对涉案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文将详细阐述再审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申请条件、申请程序和裁判执行等方面的内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指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具备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审查决定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在受理后,依法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申请不予受理的,应当作出驳回裁定;对保全申请具备条件的,应在受理后48小时内采取保全措施。
保全执行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执行部门执行。执行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指定财产管理人等保全措施。
解除保全再审案件结束后,人民法院应及时解除保全措施。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解除保全,或等待人民法院主动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所需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应当在解除保全的同时,裁定保全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
保全财产权属保护对于被保全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财产权属不受侵害。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转移或损害被保全的财产。
保全措施的期限财产保全措施的期限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在再审案件审理期间,保全措施有效。
损害赔偿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发现申请不成立,或者明显不符合实际需要,应当立即解除保全并责令申请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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