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4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仲裁程序启动之前,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禁止处分等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确保仲裁裁决的执行。取保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存款、股金、债券等。
根据《朝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42条规定,申请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根据;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的可能;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申请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朝阳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据材料。朝阳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朝阳仲裁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查证,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保全的决定。
朝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准予保全后,立即通知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停止对被保全财产的处分。朝阳仲裁委员会将委托相关部门执行保全措施。
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在原定保全期限届满前5日内,申请人可以向朝阳仲裁委员会申请续保。朝阳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延长保全期限。
申请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证据充分: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处分财产的可能。证据包括被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涉案交易记录、财务往来清单等。 谨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强制执行措施,会对被申请人的商业信誉和资产处置造成影响。因此,申请人应慎重考虑,不应滥用诉讼权利。 及时履行义务:如果朝阳仲裁委员会准予保全,申请人应当及时向被申请人送达保全通知,并配合执行保全措施。 承担责任:如果因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据或滥用权利而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是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有利于保障仲裁裁决的执行。通过本文,读者对朝阳仲裁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程序、执行、期限以及注意事项有了全面的了解,可以在实际需要时有效运用这一救济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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