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链子是否可以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5
导语
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手段,用来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财产,以防止其转移或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金链子是否可以被财产保全的问题,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将从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的角度,对该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帮助您了解金链子的财产保全问题。
一、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第一百零一条规定,保全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享有所有权的下列财产可以被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一)房屋和土地使用权;(二)车辆和其他交通工具;(三)银行存款、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四)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五)贵重物品和文物;(六)其他可以依法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
二、司法解释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对于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请执行异议之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能够及时查明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或者保全情况,依法驳回执行异议之诉。
《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三十五条规定,对被执行人死亡后,其遗产尚未分割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其遗产。被执行人有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扶养人的,应当留出必要的抚养费用后,再查封、扣押、冻结其遗产。
三、案例分析
在实践中,法院对金链子是否可以财产保全的问题,存在不同见解。有的法院认为金链子属于贵重物品,可以被财产保全;有的法院则认为金链子属于个人饰物,不属于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
例如:
(1)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苏民初字第1367号民事裁定书中,法院认为金链子属于贵重物品,可以被财产保全。该案中,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一条金链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同意申请,对涉案金链子采取查封措施。
(2)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浙民终字第969号民事判决书中,法院认为金链子属于个人饰物,不属于可以财产保全的财产。该案中,申请人申请对被申请人名下的一条金链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金链子属于被申请人的个人饰物,并非用于生产经营或其他营利活动,不属于可以被财产保全的财产,裁定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四、结论
综上所述,对于金链子是否可以财产保全的问题,目前尚未形成统一的司法见解。具体能否被财产保全,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法院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和案例分析后作出认定。
在实践中,如果申请人申请对金链子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该金链子的价值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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