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
时间:2024-05-25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为了防止当事人一方在诉讼期间转移、隐匿或毁损财产,依申请人的申请,对被申请人适用的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申请撤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申请人提供担保。 2. 申请人不具有恶意诉讼或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 3. 财产保全的条件不复存在或者不成立。 ##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程序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程序如下: 1.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撤销财产保全申请书。 2. **提供担保。**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形式可以是现金、银行存款、国债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方式。 3. **法院审查。**法院收到申请书后,应当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理由和担保情况进行审查。 4. **裁定。**法院经审查后,对是否撤销财产保全作出裁定。 ##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注意事项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主体。**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主体只能是被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 2. **申请时效。**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时效为自财产保全执行之日起15日内。 3. **担保金额。**担保金额一般为被保全财产价值的一定比例,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4. **法院管辖。**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管辖法院为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 5. **异地执行。**如果被保全财产位于异地,申请人应当向异地法院申请执行。 ##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的典型案例 案例: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个人签订合同,因被告违约,原告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对被告位于异地的房产进行了查封。被告认为原告申请财产保全不当,向法院申请撤销财产保全。法院审查后认为,被告提供了担保,且原告不具有恶意诉讼或滥用诉讼权利的情形,遂作出裁定,撤销了原告对被告房产的查封。 ## 律师建议 异地申请财产保全撤销涉及异地执行等复杂问题,建议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律师可以帮助当事人选择合适的诉讼策略,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出庭应诉,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零三条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