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担保怎么申请解除
### 一、什么是财产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担保是一种诉前保障措施,由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以保证在诉讼结束后,申请人能够获得胜诉后的标的物或其等价物。
### 二、财产保全担保解除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财产保全担保可以解除的情形包括:
* 法院裁定撤销财产保全措施的;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对被申请人不再具备担保能力的;
* 申请人不按规定提供担保的;
* 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权利的;
* 担保不当的;
* 其他法律规定可以解除的情形。
### 三、财产保全担保解除的流程
要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申请人应当向作出财产保全裁定的法院提交《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申请书》,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解除条件,法院将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 四、解除财产保全担保的具体情形
以下具体情形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
**1. 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
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后,可以共同向法院提出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
**2. 诉讼目的已经实现**
诉讼目的已经实现,如被申请人已经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3. 申请人撤回申请**
申请人可以随时撤回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4. 对被申请人不再具备担保能力的**
被申请人破产、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丧失了提供担保的能力,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5. 申请人不按规定提供担保**
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供担保,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6. 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权利**
案外人对标的物主张独立于诉讼标的的权利,该权利可以妨碍申请人对标的物的执行,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7. 担保不当的**
担保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与保全标的物不相适应,或者担保的金额明显低于标的物价值,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8. 法院裁定撤销保全**
如果法院认为财产保全的理由丧失,或者保全措施不当,可以裁定撤销财产保全措施。
### 五、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的材料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申请书》;
* 能够证明符合解除条件的证据材料;
* 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
* 有关财产保全裁定的文书;
*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
* 法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 六、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后的法律后果
财产保全担保解除后,以下法律后果生效:
* 被申请人已提供的担保解除;
* 申请人可以自由处分标的物;
* 申请人如果在诉讼中胜诉,可以请求被申请人承担因解除担保而造成的损失。
### 七、注意事项
* 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应当及时,避免因担保时间过长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提供证据材料时应当全面、充分,以证明符合解除条件。
* 建议在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疏忽而影响申请结果。
综上所述,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有一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解除方式。通过及时有效的申请解除财产保全担保,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护标的物的价值,促使诉讼顺利进行。
上一篇 : 离婚诉讼提财产保全
下一篇 : 财产保全法务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