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源工程项目履约保函
时间:2024-10-06
辽源工程项目履约保函
中冶北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与我行签署的《合作协议》,我行同意为贵公司提供工程项目履约保函服务。现根据贵公司申请,我行开立本保函,具体事项如下:
一、保函内容
1、我行开立本保函作为贵公司与 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签署的《工程合同》(编号: )项下履约保证。
2、根据《工程合同》的约定,贵公司应在项目公司支付合同价款后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公司交付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项目。如贵公司未按时履行上述义务,则我行将无条件承担以下责任:
(1)我行应在收到项目公司出具的贵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的书面通知及相关证明文件后 个工作日内,向项目公司支付合同价款的 %(人民币大写: )作为违约金;
(2)若因贵公司未按时履行义务导致项目公司遭受其他损失,我行同意在项目公司实际损失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3、本保函的有效期至《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交付日期后 个月,或至项目公司与贵公司签署的《终止合同协议》生效之日,以先发生者为准。
4、本保函不可撤销,也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更改或补充。
二、保函条件
1、本保函仅对项目公司有效,不得转让或质押。
2、本保函项下的赔偿责任不因任何原因而减免,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战争、火灾、地震、台风、水灾、罢工、骚乱、政府行为等。
3、本保函所涉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我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其他事项
1、本保函为我行承诺向项目公司承担履约保证责任的书面文件,自我行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保函一式 份,我行留存 份,贵公司留存 份,项目公司留存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保函未尽事宜,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
本保函由我行与贵公司事先约定,并根据贵公司申请开立,相关内容由贵公司确认。请贵公司签署并加盖公章后 个工作日内返还我行留存,逾期我行将不承担保函项下任何责任。
五、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六、附件
《合作协议》
《工程合同》
特此保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分行
(银行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