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旨在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处分其财产,以保障申请人的诉讼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提供担保,并提供证据证明请求保全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所有或者被申请人对该财产享有他项权利,并且有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被申请人准备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的可能;
(二)被申请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三)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因此,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例如:
(一)被申请人准备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或者有转移、变卖、毁损、隐匿其财产的可能。
例如:
(二)被申请人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例如:
(三)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给第三人,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实施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例如:
其他辅助证据:
申请财产保全的证据应当真实、合法,与申请事项相关。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主要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关联性、真实性。提交的证据越多、证据链条越完整,越有利于申请人的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您需要申请财产保全,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由律师帮助您了解申请条件、收集整理证据,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