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申请表样板
一、概念及适用范围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保证判决执行或者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的强制性措施。财产保全是诉讼中的临时措施,适用于诉讼过程中或诉讼结束后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财产等情形,当事人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具备以下条件:
- 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且能提供身份、住址等基本信息。
- 有具体的保全标的和保全请求,明确要求采取何种财产保全措施。
- 提供担保,一般为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的抵押等。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的情形,即:(1)有证据证明有转移、变卖、毁损证据或者财产的可能;(2)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有隐匿、转移、毁损财产、转移财产以外和其他行为致使判决难以执行的可能;(3)债权人已取得胜诉判决,据以申请财产保全的。
三、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
申请财产保全的一般流程如下:
-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证据、保全标的清单、担保措施等。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为被告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 法院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保全;不符合条件的,驳回申请。
- 裁定准许保全的,法院将依法采取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扣押动产等。
四、财产保全申请表样板
以下是财产保全申请表的一个样板,仅供参考,具体填写内容以法院要求为准:
财产保全申请表 |
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被申请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邮政编码: |
保全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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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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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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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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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材料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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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
日期: |
五、财产保全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在填写财产保全申请表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填写内容准确完整,不得有涂改或漏项。
- 保全标的应明确具体,如可指明不动产的坐落、动产的型号、银行账户的名称和账号等。
- 保全请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如请求查封、扣押、冻结等。
- 担保方式可根据法院要求选择银行保函、抵押、质押等。
- 保全依据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作为支持,如合同、借款单据、诉讼文书等。
六、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在申请和执行财产保全过程中,当事人应注意以下事项:
- 申请财产保全应及时,以免出现财产被转移或毁损的情况。
- 提供充分证据支持申请,如发现有虚假或恶意申请保全的情况,法院可撤销保全措施并追究申请人责任。
- 妥善保管担保材料,法院可要求申请人增加保全金额或更换担保措施。
- 若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损害,被申请人可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 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当事人应主动配合执行,否则法院可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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