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多久
时间:2024-05-23
在涉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中,冻结账户是常见的保全措施之一。那么,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多久呢?这涉及到多个因素,以下将对此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并提供实务中常见的冻结账户期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裁定在四十八小时内予以保全。”
该规定主要适用于诉讼程序中,在诉讼正式开始前,因客观情况紧急,申请人来不及向法院起诉,而请求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在四十八小时内做出保全裁定。
在实践中,法院对于财产保全冻结账户的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常见期限如下:
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申请人未依法提起诉讼的,应解除保全。但在下列情形除外:
在例外情形下,申请人可向法院提出延长保全期限的申请,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
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账户,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依法审查材料,对于符合保全条件的,会颁布冻结账户的裁定书,并将裁定书送交被申请人开户的银行,由银行执行冻结。
银行收到人民法院的冻结裁定后,应当立即执行,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内的全部资金。冻结金额不得超过申请人请求冻结的金额,如被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应予以全部冻结。
冻结期间,被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能处分该账户内的资金,但有下列情形除外:
人民法院在采取保全措施后,经审查,认为保全措施不当的,可以解除保全。此外,被申请人可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申请解除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解除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法院受理后,会依法审查材料,作出是否解除保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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