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保全担保服务协议
时间:2024-05-19
引言
在诉讼程序中,诉讼保全担保服务协议是保护原告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保全不当导致损害扩大或对自己造成损失的重要措施。本文旨在深入探讨诉讼保全担保服务协议,详细阐述其法律要点、适用范围、担保人义务、违约责任以及协议范本。
法律要点
适用范围
诉讼保全担保服务协议适用于需要对被告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诉讼。具体包括以下类型案件:
担保人义务
违约责任
如果担保人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包括:
协议范本
诉讼保全担保服务协议
甲方(申请人):[原告姓名/原告单位名称]
乙方(担保人):[担保人姓名/担保人单位名称]
第一条 担保范围
乙方自愿为甲方申请在[案号]诉讼案件中对[被告姓名/被告单位名称]的[财产名称]采取保全措施提供担保。
第二条 担保金额
乙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大写:人民币[金额]元)。
第三条 担保期限
乙方的担保期限自财产保全裁定之日起至案件终结或解除保全措施止。
第四条 担保方式
乙方以[现金、银行保函、财产抵押、其他方式]提供担保。
第五条 担保人的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损失、支付诉讼费用、纳受制裁措施等违约责任。
第七条 解除协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行解除:
第八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与本协议相关的其他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定。
第十条 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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