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算期间
财产保全规定
### 引言
清算,是指企业因解散或破产而终止营业,将资产变现用于偿债并分配剩余财产的过程。在清算期间,为防止企业资产转移、变卖或隐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有必要采取
财产保全措施。以下规定旨在明确清算期间财产保全的具体制度。
### 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1. 清算原因**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原因导致的企业清算:
* 企业正常解散
* 企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 企业破产
**2. 财产范围**
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
* 企业的全部资产,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 企业的债权(包括尚未到期的债权)
* 企业的账簿、文件等重要信息
### 财产保全的措施
**1. 保全资产**
* 清算小组应当对企业资产进行盘点,并采取措施防止企业资产被转移、变卖或隐匿。
* 清算小组可以向
法院申请冻结企业银行账户,查封企业不动产,或采取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
**2. 保全债权**
* 清算小组应当对企业债权进行核实,并采取措施确保债权的应收和实现。
* 清算小组可以向法院申请债权保全,或采用其他合法手段保护债权。
**3. 保留账簿、文件**
* 清算小组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账簿、文件等重要信息,并禁止任何未经授权的销毁或篡改。
* 这些信息将作为清算的重要凭证,并为债权人提供信息保障。
### 财产保全的责任
**1. 清算小组的责任**
清算小组负责清算期间的财产保全工作。清算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 盘点企业资产,制定财产保全计划
* 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 监督并检查财产保全的执行情况
* 定期向法院报告财产保全进展
**2. 企业管理人员的责任**
企业管理人员在清算开始后负有以下责任:
* 配合清算小组进行财产保全工作
* 提供企业财产和债权的真实信息
* 不得转移、变卖或隐匿企业资产
* 不得销毁或篡改企业账簿、文件
**3. 法院的监督责任**
法院应当对清算期间的财产保全工作进行监督。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 审查清算小组的财产保全计划
* 批准或驳回清算小组申请的财产保全措施
* 定期审查财产保全的执行情况
* 对违反财产保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 财产保全的实施程序
**1. 启动财产保全程序**
清算小组在被指定后应当立即启动财产保全程序。清算小组应当:
* 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 准备财产保全计划
* 通知企业管理人员配合财产保全工作
**2. 法院审查和批准**
法院收到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法院在审查中应当考虑:
* 清算的必要性
* 财产保全措施的合理性
* 债权人的利益
法院可以批准、驳回或修改清算小组提出的财产保全计划。
**3. 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法院批准财产保全计划后,清算小组应当立即执行。清算小组可以:
* 保管企业资产
* 冻结企业银行账户
* 查封企业不动产
* 采取其他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
**4. 定期报告和监督**
清算小组应当定期向法院报告财产保全的执行情况。法院应当定期监督财产保全工作,并根据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 违反财产保全规定的处罚
违反财产保全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 清算小组成员的处罚**
* 罚款
* 限制清算资格
* 其他行政处罚
**2. 企业管理人员的处罚**
* 罚款
* 追究刑事责任
* 其他行政处罚
**3. 其他人员的处罚**
协助或纵容违反财产保全规定行为的其他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
###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与现行法律、法规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