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者如何使用财产保全
时间:2024-06-13
遭遇意外伤害后,除了身体上的痛苦,伤者及其家人往往还要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护理费用等经济压力。为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避免责任人转移财产逃避责任,伤者及其家属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开始前或进行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采取的限制其财产处分的强制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财产保全既可以由当事人申请,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等侵权案件中,伤者往往需要先行垫付巨额的医疗费用,而责任人可能存在转移财产、逃避责任的情况。如果等到法院判决生效后再去申请强制执行,很可能因为找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无法获得赔偿。因此,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防止责任人转移、隐匿财产,为将来获得赔偿提供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伤者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包括:
需要立即保全的,例如,担心对方转移财产而导致无法执行判决的情况; 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已经起诉的,在法院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伤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财产权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伤者或其近亲属可以作为申请人。 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的,法院可以驳回申请。 必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和具体的财产线索。申请人需要明确指出被申请人是谁,以及需要保全的具体财产,例如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必须合法、合理。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断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合法、合理,并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伤者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向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财产保全的事实和理由、请求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提供的担保等内容。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相关证据材料。例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工资证明、受伤部位的诊断证明等,能够证明被申请人负有责任,并且可能转移、隐匿财产的证据。 担保财产的清单及权属证明。申请人提供的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需要提供相应的清单及权属证明。伤者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审查。 法院审查。法院会在五日内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如果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执行保全。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提起诉讼。申请人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制度是保障胜诉当事人能够获得有效赔偿的重要制度。伤者在遭遇意外伤害后,应及时咨询律师,了解自身合法权益,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积极申请财产保全,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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