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库算不算财产保全范围
时间:2024-07-13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变卖、毁损、隐匿财产,以保障诉讼正常进行和判决的执行而依法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民事诉讼法》第10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保全和执行财产的若干规定》等。
二、财库的定义和性质
财库通常指政府或公有机构用于存放、管理资金的场所或机构,包括财政、税务、海关、金融等部门的存放资金的地点和机构。
财库的性质属于国家资产,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公有机构管理和支配。
三、财库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围
对于财库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围,目前司法实务中尚未形成统一の見解。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财库不属于财产保全范围这种观点认为,财库属于国家资产,由相关政府部门或公有机构管理和支配,不属于民事主体可以处分的财产。因此,在诉讼过程中不应将其纳入财产保全范围。
财库属于特定情形下的财产保全范围这种观点认为,当财库中的资金属于民事主体所有或支配时,如涉案的公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可以将财库中的资金纳入财产保全范围,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公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格和财产; 财库中的资金属于公有企业或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或支配资金; 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公有企业或事业单位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四、司法实践中的案例分析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财库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围的判例存在一定分歧。例如:
(2019)豫03民终6316号民事判决书中,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财库属于法定的特殊财产,不能被纳入财产保全范围。 (2020)陕01民终11458号民事判决书中,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国有企业在財庫中的部分自有资金和支配资金,属于其财产的一部分,可以被依法纳入财产保全范围。五、总结
综上所述,财库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围尚无统一的法律规定,司法实务中存在不同观点。实践中,法院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财库的性质、争议资金的归属和诉讼的需要等因素,来判断财库是否属于财产保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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