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资产担保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30
前言
财产保全制度是人民法院依申请人的申请,为防止被申请人的财产被处分、隐匿或者转移,从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民事强制措施。传统上,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如房产、车辆或存款。但是,对于缺乏资产担保的申请人来说,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就成为一个难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保全措施包括:冻结、扣押、查封、扣留物品和采取其他方法控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担保物权的若干民事案件的规定》第5条规定:"申请人无担保能力的,可以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保全。"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以下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免担保申请财产保全: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毁损财产的行为;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财产性无担保债务比重明显超过财产价值,或者财产收入难以维持正常生活需要的。注意:无担保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符合上述条件,否则法院一般不会予以受理。
申请免担保财产保全时,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起诉状副本;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和事实; 免担保申请条件的证据; 保全财产的数额和范围;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提示:申请材料应当清晰完整,并附上证据原件或复印件。
免担保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
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审查受理。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指定保全人员。法院指定保全人员执行财产保全措施。 保全执行。保全人员根据法院裁定冻结、扣押、查封或采取其他方式控制申请人的财产。 解除保全。在案件终结或者申请人撤回申请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申请免担保财产保全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证明材料充分。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必须充分,能够证明具备免担保申请条件。 注意保全范围。保全财产的范围应当与诉讼请求相对应,不能过大或过小。 及时冻结财产。一旦法院同意免担保保全,保全人员应当立即执行,防止被申请人转移财产。 申请人责任。申请人对申请财产保全的真实性负责,如果提供虚假材料或滥用保全措施,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2021年,某技术公司起诉被告王某侵权,要求王某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但技术公司调查得知,王某名下无房产、车辆等固定资产,也无较稳定的收入来源。为防止王某转移财产,技术公司向法院申请免担保财产保全,提供了王某近期频繁转账、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出售自家房产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认为技术公司提供的证据充分,符合免担保申请条件,遂裁定对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进行冻结保全。
对于缺乏资产担保的申请人来说,免担保申请财产保全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手段。通过充分提供符合免担保申请条件的证据,申请人可以避免提供担保,及时控制被申请人可能转移或破坏的财产,保障判决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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