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反担保申请怎么写?
一、申请主体的资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申请保全的反担保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有经济支付能力;
- 与被申请人无利害关系。
二、申请的条件
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条件:
- 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转移、隐匿、毁损财产等行为,或者有发生前述行为的现实危险;
- 被申请人财产不足以执行;
- 无法采取其他措施保全债权。
三、申请的内容
《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保全反担保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或者其他身份信息;
- 申请保全的范围、数额、方式;
- 提供反担保的种类、数额;
- 事实和理由;
- 证据清单、证人名单。
四、申请的程序
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材料。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日内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并 决定是否准予保全。如果法院准予保全,应当在保全裁定中明确保全 的方式和期限,并责令申请人提供反担保。
五、保全反担保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第104条规定,反担保的种类包括:
- 提供保证人;
- 提供物的担保;
- 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六、保全反担保的数额
反担保的数额,应当相当于申请保全数额的10%-30%。法院可以 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调整反担保的数额。
七、保全反担保的期限
保全反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如果申请 执行的诉讼时效不明确,保全反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法院可以 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适时延长保全反担保的期限。
八、保全反担保的效力
申请人提供反担保后,法院准予保全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被 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
九、保全反担保的解除
下列情形下,保全反担保可以解除:
- 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清偿债务的;
-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
- 保全期限届满的。
十、申请保全反担保的注意事项
- 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毁损 财产等行为,或者有发生前述行为的现实危险,以及被申请人财产 不足以执行、无法采取其他措施保全债权等事实。
- 申请人应当及时提供反担保,否则法院可以裁定解除保全。
- 被申请人对保全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上诉。法院 在收到被申请人的复议申请或上诉状后,应当及时作出裁定或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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