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案件
时间:2024-08-02
一、引言
财产保全作为一项重要的诉讼保障制度,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快速推进,雄安三县(雄县、容城、安新)作为新区核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迅速,随之而来的各类民商事纠纷也呈现出新特点。在这一背景下,积极探索符合雄安新区发展需要的财产保全与调解对接机制,对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新区建设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案件的特点
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1. 案件类型多样化。涵盖了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房地产纠纷等多个领域,且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如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企业搬迁等与新区建设相关的纠纷。
2. 标的额普遍较大。由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带来的土地增值、投资项目增多等因素,涉案财产标的额普遍较大,动辄上百万甚至上千万,部分案件甚至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
3. 当事人法律意识增强。随着法治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法律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更加注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申请财产保全的比例显著上升。
4. 社会关注度高。作为国家级新区,雄安新区的一举一动都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涉雄安三县的案件更容易引发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对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中存在的问题
1. 财产保全与调解衔接机制不畅。部分案件中,法院、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对财产保全和调解的理解存在偏差,财产保全和调解工作衔接不够紧密,导致部分案件错失调解良机。
2. 调解力量不足。专业调解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缺乏能够有效处理涉及新区建设、新兴行业等复杂案件的专业调解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
3. 调解手段单一。传统的调解方式以面对面调解为主,在处理一些当事人情绪激动、分歧较大或者地域跨度大的案件时效果不佳,缺乏灵活多样的调解手段。
4. 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不完善。部分当事人缺乏诚信意识,调解协议达成后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影响了调解的公信力和实效性。
四、完善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机制的对策建议
1. 强化财产保全与调解的有效衔接。要强化诉讼服务指导,引导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同时积极寻求调解解决纠纷。在财产保全阶段,要注重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积极促成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并及时将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转入调解程序。
2. 加强专业化调解队伍建设。要加强对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升其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培养一批熟悉雄安新区政策法规、精通相关行业知识的专业调解人才队伍。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律师调解、专家调解等模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3. 创新调解方式方法。要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探索“互联网+调解”新模式,实现线上线下调解的深度融合,方便当事人参与调解。同时,要注重运用心理疏导等技巧,有效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提高调解成功率。
4. 完善调解协议履行保障机制。要加强对当事人的诚信教育,引导其自觉履行调解协议。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切实保障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并对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维护法律权威。
五、结语
财产保全和调解都是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完善雄安三县财产保全调解机制,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雄安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为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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