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城法院财产保全窗口
时间:2024-08-01
为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鹿城法院创新举措,设立财产保全窗口,由专人负责财产保全事项的办理,坚持实体运行、网上运转、快速响应、规范运作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提升执行质效。
1.实体运行
在法院立案大厅设立财产保全窗口,由专职人员值守,提供“一站式”财产保全服务,方便当事人咨询、申请、领取保全裁定等事项。
2.网上运转
开发财产保全网上系统,当事人可通过官方微信小程序、12368诉讼服务热线、法院官网等渠道提交财产保全申请。窗口人员线上受理、审查材料、生成裁定书,提高保全效率。
3.快速响应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于紧急保全申请,窗口人员会第一时间响应,赶赴现场进行保全,确保当事人权益及时得到保护。
4.规范运作
制定《财产保全窗口工作规范》,明确窗口职责、流程、标准等内容,确保财产保全工作规范有序,避免出现差错。
根据案件情况,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1.冻结
对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股权、债券等财产进行冻结,防止转移或隐匿。
2.查封
对被申请人位于本院管辖区域内的房屋、土地、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禁止处置或转移。
3.扣押
对被申请人持有或所使用、占有的动产、不动产等财产进行扣押,保管或变价以清偿债务。
4.禁止行为
禁止被申请人实施特定行为,例如禁止转让财产、禁止资金对外支付等,防止权利人受到进一步损失。
5.其他保全措施
根据具体案件特点,可采取其他保全措施,例如轮候查封、传唤证人等,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申请人需提供:
1.保全申请书
2.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3.证明保全申请人享有诉讼请求权的相关证据
4.其他证明申请保全必要性的证据
1.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2.有具体的保全请求
3.有证据证明申请保全的必要性
4.申请人已向本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1.当事人提交保全申请及相关材料
2.窗口人员审查材料,必要时进行补充调查
3.法官审查后作出裁定,并送达双方当事人
4.被申请人收到保全裁定后,应当主动配合法院执行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窗口的设立带来了积极作用:
1.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财产,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2.加速执行效率
保全裁定具有强制执行力,法院可直接根据裁定执行,无需另行提起诉讼或申请执行,提高执行效率。
3.维护司法权威
保全措施的实施彰显了法律的威严,维护司法权威,为当事人树立信心。
4.减少案件争议
财产保全措施在防止被申请人违法行为的同时,也避免了不必要的纠纷,减少案件争议。
2023年3月,某公司因货款纠纷向鹿城法院起诉A公司,并申请财产保全。鹿城法院财产保全窗口立即受理申请,冻结了A公司的银行存款100万元。该措施有效防止了A公司转移财产,保障了某公司的债权实现,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解决纠纷。
鹿城法院财产保全窗口的设立,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司法权威。法院将继续秉持初心,用心用情司法为民,不断完善财产保全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构建诚信守法的社会环境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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