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财产保全七日才做裁定
时间:2024-06-06
诉前财产保全七日才做裁定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在判决前转移、变卖或隐藏财产,而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措施,以保全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在七日内做出裁定。如果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没有做出裁定,申请人可以催告。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催告后仍未做出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诉前财产保全的种类
诉前财产保全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冻结对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 查封、扣押对方当事人的动产、不动产; 禁止对方当事人转让或者隐匿其财产; 采取其他依法可以采取的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疏散或者隐藏的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 请求明确,担保适当。其中,关于担保,一般可以缴纳一定数额的现金、提供担保书、或者提供第三人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诉前财产保全并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申请的。
不能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
当事人不得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情形主要有:
仲裁案件; 行政案件;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范围等。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保全的财产; 保全的方式和范围; 担保的数额和方式;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证据。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裁定。如果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没有做出裁定,申请人可以催告。如果人民法院在收到催告后仍未做出裁定,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并在七日内做出裁定; 人民法院根据裁定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申请人在保全措施执行完毕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保全; 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撤销保全措施。诉前财产保全的撤销
诉前财产保全的裁定,可以在以下情形下撤销:
申请人申请解除的; 保全错误的; 担保不当的; 保全措施对当事人生活造成严重困难的; 有其他正当事由需要解除的。人民法院撤销诉前财产保全裁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解除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的责任
申请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如果保全错误或者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是对诉前财产保全期限七日的详细介绍。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对方当事人有转移、变卖或者隐藏财产的风险,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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