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账户
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或者转移财产,在判决生效以前,对其财产采取的保全措施。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 有明确的保全请求及保全的具体标的;
- 有证据足以证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即被执行人有转移、隐匿、处分其财产的可能;
- 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财产保全的种类
财产保全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 冻结存款
-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 禁止被执行人实施特定行为
- 划扣
- 抵押
查封账户
查封账户是指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银行账户采取的冻结措施。
查封账户时,人民法院应当向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发出查询令,要求查询被执行人在该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以及账户余额。
查封后,被执行人不得向该账户转账或划款,银行也不得向被执行人支付该账户内的款项。
查封账户的范围
查封账户的范围包括:
- 被执行人的基本存款账户;
- 被执行人的信用卡账户;
- 被执行人的其他银行存款账户。
查封账户的例外
以下账户不得查封:
- 社会保障金、低保金、救济金等特定救助金账户;
- 税务机关、海关依法冻结的账户;
- 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账户。
申请查封账户的程序
申请查封账户的程序如下:
-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并作出裁定;
- 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后,向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发出查询令;
- 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收到查询令后,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并冻结该账户。
查封账户的期限
查封账户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但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延长。如果查封账户超过一年,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期满前三十日作出解除查封的裁定。
查封账户的撤销
查封账户的撤销分为两种情况:
申请财产保全和查封账户的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和查封账户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及时提出申请,不要等到判决生效后再申请;
- 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 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
- 注意查封账户的范围和例外情况;
- 定期关注查封账户的冻结期限,避免因冻结期满而导致查封自动解除。
以上是关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账户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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