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履约保函课程
时间:2024-10-12
履约保函是国际贸易中一种常见的担保工具,它是由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买卖合同或协议的履行情况的书面承诺。如果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或担保机构将根据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金额。履约保函可以为国际贸易交易提供有效的保障,减少交易风险,因此受到国际商界的广泛欢迎和使用。
本课程将全面介绍履约保函的相关知识,包括履约保函的定义、特点、类型、适用范围、法律依据、操作流程等。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员将能够了解履约保函的性质和作用,掌握履约保函的申请、出具、修改、撤销等操作流程,并了解常见的履约保函欺诈和纠纷案例,从而更好地利用履约保函来管理国际贸易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履约保函,又称合同保函、绩效保函,是指由银行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证买卖合同或协议的履行情况的书面承诺。它是一种独立于主合同之外的担保工具,银行或担保机构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按照一定格式出具保函,保证申请人或其指定人在与保函受益人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中履行特定的义务。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银行或担保机构将根据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受益人支付约定的金额。
履约保函具有独立性、书面性、有偿性、抽象性和附期限性等特点。独立性是指履约保函独立于主合同之外,银行或担保机构在出具保函时,只关注保函本身的条款和条件,不关注主合同的具体内容和履行情况。书面性是指履约保函必须是书面的,口头承诺不能被视为有效的履约保函。有偿性是指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才能获得履约保函。抽象性是指履约保函只保证义务的履行,而不考虑义务是否能够实际履行。附期限性是指履约保函有特定的有效期,超过有效期,保函自动失效。
履约保函主要包括合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投标保函、质量保函和偿付保函等类型。合同履约保函是保证主合同义务履行的保函,是履约保函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预付款保函是保证预付款安全的保函,用于买方在合同履行前预付款项的情况。投标保函是保证投标人投标行为的保函,用于确保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质量保函是保证产品质量或工程质量的保函,用于确保卖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偿付保函是保证债务偿付的保函,用于确保债务人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履约保函适用于国际贸易中的各种交易,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技术贸易等。在货物贸易中,履约保函可以保证买卖合同的履行,确保货物的交付和付款。在服务贸易中,履约保函可以保证服务合同的履行,确保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和及时性。在技术贸易中,履约保函可以保证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确保技术提供方按时提供技术和技术支持。此外,履约保函还可应用于工程承包、租赁、代理、融资等各种国际经济合作业务。
《联合国独立担保和备用信用证公约》是国际上关于履约保函的主要公约,于1995年通过,1999年生效。公约对履约保函的定义、适用范围、法律关系、担保人的义务和责任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是国际贸易中履约保函的法律依据。我国于2010年正式加入该公约,履约保函在我国的适用遵循该公约的规定。
我国《担保法》和《合同法》也对履约保函作了相关规定。《担保法》将履约保函纳入担保法律制度,规定了担保人的资格、担保的方式、担保的范围等内容。《合同法》对履约保函的定义、适用范围、法律效力等作了规定,明确了履约保函的合同法性质。
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需求担保统一规则》等国际惯例,对履约保函的定义、内容、格式等作了详细规定。这些国际惯例被广泛地应用于国际贸易实践中,是履约保函操作的重要依据。
申请人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申请,提供主合同文本、申请人资信证明等材料。银行或担保机构对申请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目的、担保金额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与申请人签订担保协议。
银行或担保机构根据与申请人签订的担保协议,按照一定的格式出具保函,并送达受益人。履约保函一般采用电传或信函的形式,直接送达受益人或通过受益人指定的通知银行送达。
在保函有效期内,经申请人和受益人协商一致,可以对保函进行修改。申请人或受益人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修改申请,银行或担保机构在核实后,对保函进行相应的修改。在保函有效期内,经申请人和受益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撤销保函。申请人或受益人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撤销申请,银行或担保机构在核实后,对保函进行撤销。
如果申请人未能履行主合同义务,受益人有权根据履约保函的条款和条件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提出索赔。受益人向银行或担保机构提交索赔申请书、保函原件等材料,银行或担保机构在核实后,向受益人支付约定的金额。
银行或担保机构在向受益人支付担保金额后,有权向申请人追偿。银行或担保机构向申请人发出追偿通知,要求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偿还担保金额及相关费用。申请人在收到追偿通知后,应及时向银行或担保机构偿还相关款项。
欺诈性保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保函欺骗交易对方,骗取钱财。伪造保函一般有担保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虚假信息,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际惯例,且没有担保机构的正式印章。 空头保函:一些担保机构出具没有实际担保能力的保函,即所谓的“空头保函”。当受益人根据保函提出索赔时,担保机构无法支付担保金额。 虚假修改:一些不法分子伪造担保机构的通知,声称保函已经修改,以欺骗交易对方。修改通知一般有虚假的担保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且没有担保机构的正式印章。
保函的解释:由于履约保函的格式和内容不统一,容易导致对保函条款的解释出现分歧,从而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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