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正升新闻

人民法院立案诉前财产保全

时间:2024-08-09

人民法院立案诉前财产保全

诉讼程序法赋予当事人一项重要权利——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起诉前或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主要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而对债务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限制处分的措施。诉前财产保全作为一种保障权利实现的程序性措施,对于及时、高效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就人民法院立案诉前财产保全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 诉前财产保全概述

(一) 概念和特征

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的一种强制性措施,以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其目的在于为权利人提供一种救济手段,以维护其合法权益,防止败诉方转移、隐匿、挥霍财产,导致生效判决无法执行的被动局面。

诉前财产保全具有以下特征:

时间上的“先决性”:在提起诉讼或仲裁前申请。 程序上的“独立性”:独立于诉讼或仲裁程序之外。 目的上的“担保性”:为将来判决的执行提供保障。 措施上的“临时性”:一经采取,将持续到诉讼终结或其他法定情形出现时解除。

(二) 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关于诉前财产保全的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至第一百零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及批复等; 部分单行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

(三) 立法目的

我国立法机关设立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旨在:

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债务人转移、隐匿、挥霍财产,确保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到实现。 促进当事人积极行使诉讼权利,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正。 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维护社会稳定。

二、 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一) 主体条件

申请人须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或将来可能存在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人需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其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请求权,且该请求权具有合法性、真实性。

(二) 客体条件

诉前财产保全的客体是指被申请人享有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的财产。具体包括:

金钱、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等不动产和特定动产; 可以转让的债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保全的财产不得作为诉前财产保全的对象。

(三) 情形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债务人有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逃避债务的行为,如果不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其中,“情况紧急”是指如果不及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使申请人权利的实现或损失的避免发生重大障碍的客观状态。申请人应就其请求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和“情况紧急”进行充分的举证。

(四) 其他条件

申请人需提供担保; 申请财产保全的数额应当与申请人的请求数额相适应。

三、 诉前财产保全的程序

(一) 申请与审查

申请人应当向财产所在地或者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等基本信息,申请保全的财产状况、理由、数额以及担保情况等,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 担保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原则上应当提供担保。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和定金等。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人没有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三) 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应当立即开始执行。执行过程中,被申请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妨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异议和复议

被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采取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申请人对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 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

诉前财产保全的解除是指人民法院依法终止诉讼前财产保全措施的效力,被申请人可以恢复对其财产的处分权。具体解除情形包括: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申请撤销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继续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案件终审判决被申请人不负有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当事人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认为可以解除财产保全的,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五、结语

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司法权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滥用诉权、担保难等。因此,在今后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应进一步完善诉前财产保全制度,加强对申请人申请资格的审查,完善担保制度,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其在保护债权



上一篇 : 网贷申请财产保全怎么解冻
下一篇 : 财产保全有什么区别

相关知识阅读


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财付通如何起诉封账户财产保全抢劫罪申请财产保全多人财产保全意味着什么房屋财产保全时间多长原告财产保全 原告撤诉财产保全期间能使用车辆吗法院受理诉前财产保全时间保全协议担保有风险吗财产保全电话通知被告吗失信被执行财产保全的后果民间借贷诉讼担保保全风险财产保全新旧司法解释太仓诉讼财产保全担保告律师要不要保全财产财产保全 拒不协助被财产保全流程多久律师的财产保全权利如何躲避财产保全被财产保全影响贷款吗知乎精神病人财产保全合理财产保全没有财产线索能否做保全起诉离婚财产保全多久能拿到钱欠债多少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对担保人财产保全期限夫妻如何申报财产保全流程广东撤销财产保全财产1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财产保全指令法律规定起诉财产保全要找律师吗离婚纠纷保全财产案例最新劳动争议仲裁财产保全法律依据申请财产保全什么时间好刑诉法财产保全最高院财产保全担保物内容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能抵扣吗什么人可以保全房子财产20万财产保全的保函费是多少十几万标的财产保全30万财产保全时已经转移了吗仲裁之前做财产保全对夫妻共同财产保全异议子女婚前财产怎么保全的诉讼保全担保集团市值财产保全审批时限如何保全失信人财产白沟财产保全鉴定中心地址离婚纠纷 保全需要担保吗借贷财产保全担保有效吗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解除大地财产保全担保公司终审后再审前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做变现浦东新区法院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最新法条全文解释天津博雅置业财产保全别人对我的账户实施财产保全遗产继承纠纷需要财产保全吗保全涉及哪些财产财产保全担保怎么申请解除企业仓库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申请能冻结对方财产吗起诉保全一万担保多少财产保全后三十日起诉晋安法院财产保全公告申请财产保全会冻结网店吗借出去的车被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真的假的财产保全 微信 支付宝财产保全和保存的区别江西财产保全网络查控中心仲裁股东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具体条件公司账户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保全会查封财产吗财产保全冻结正规流程图片同户人员财产保全流程财产保全的撤回要不要付钱金水区法院财产保全查控买信托算财产保全吗深圳市法院财产保全保全前财产核查逾期财产保全会涉及房产吗信用社借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财产保全多久下裁定汽车财产保全后还能用被银行财产保全怎么办盘锦恒大财产保全公司地址培训退费怎么申请财产保全贾跃亭财产保全诉讼保全败诉担保财产财产保全后说解冻后赔6万多用申请财产保全吗珠海财产保全费标准诉前保全要担保吗保全费由担保人承担吗古人如何保全财产甘南诉讼保全担保保全财产清单怎么做
相关资讯推荐

出具欠条能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是通过中国银联吗

财产保全的轮候

财产保全的主人公是哪个

非诉财产保全如何复议

线上诉前财产保全流程

车辆保全的担保金会退还吗

财产保全房产被告会知道吗

知道公司账户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工伤财产保全费用谁出的

财产保全代理书

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财产保全吗

怎样网络申请保全财产呢

起诉后几天申请财产保全

做财产保全要承担哪些责任

驳回财产保全复议

财产保全错失有

妨害财产保全被拘留

安庆财产保全反担保

最新诉中财产保全期限

协助执行人被财产保全

财产诉前保全所需的材料

财产保全案件移送执行实施细则

保全财产起诉书怎么写

银行为什么不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否怎么填写

财产保全账户没钱起作用吗

财产保全是查双方的吗怎么查

财产保全卡里没钱怎么办

诉讼财产保全提交法院材料

财产保全按月收费合法吗

什么是非诉财产保全审查

什么不可强制执行财产保全

买卖合同胜诉财产保全

能起诉保全孩子的财产吗

对方欠一万多起诉需要财产保全吗

财产保全申请拿什么担保

诉讼保全担保金20

诉中财产保全保单

内江财产保全担保

如何在网上查找财产保全

起诉前财产保全多久执行

财产保全实质审查

韶关财产保全反担保

法院诉讼财产保全经验

朋友让我做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的应对

证据保全的担保函范本模板

海南诉讼前财产保全保证金

申请财产保全更拿不到钱

公司不开了怎么财产保全

能否执行已被保全的财产

拿欠条起诉财产保全要多久

另案保全的财产可以被执行吗

财产保全还可以转账吗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