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协查申请报告
时间:2024-07-26
申请人:(申请人全称)
住所地:(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申请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全称)
住所地:(被申请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被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
联系电话:(被申请人联系电话)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案由)一案,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为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导致将来生效判决(或仲裁裁决)无法执行,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等相关法律规定,特申请贵院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请求贵院向(被请求协助法院名称)发出财产保全协查函。具体申请及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对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申请保全的金额)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1.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位于(详细地址)的房产;
2.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所有的车辆(车牌号);
3. 冻结被申请人在(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的银行存款;
4. 其他可以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
二、请求贵院向(被请求协助法院名称)发出财产保全协查函,协助采取以下措施:
1. (具体协查事项 1);
2. (具体协查事项 2);
3. (其他需要协助事项)。
三、事实和理由
(此处需详细说明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履行情况、争议的具体内容、诉讼请求和案由等,并说明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以及财产保全的标的。)
(如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为:申请人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变卖其财产的行为,或有事实表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恶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等。)
(关于财产保全标的的说明: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相适应,申请人可以提供被申请人财产线索,如房产、车辆、银行账户等信息。)
四、担保
1. 申请人愿意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为:(如提供现金担保、银行保函等)。
2. 申请人愿意在贵院采取保全措施后( )日内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为:(如提供现金担保、银行保函等)。
3. 申请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不需提供担保的情形,理由是( )。
综上所述,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请贵院及时对被申请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向(被请求协助法院名称)发出财产保全协查函,申请人将积极配合贵院工作。
此致
(法院名称)
申请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附:
1. 本申请书副本( )份;
2. 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份;
3. 被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份;
4. 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 )份;
5. 证明被申请人财产状况的证据材料( )份;
6. 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