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做财产保全的费用
时间:2024-06-14
## 法院做财产保全的费用
财产保全是为了防止债务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变卖财产,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而采取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保全后的财产依法拍卖或者变卖的所得价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保全费用。
对于法院做财产保全的具体费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法院的收费标准而有所不同。
### 主要费用项 一般来说,法院做财产保全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保全申请费: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9条规定,申请人应当缴纳保全申请费。保全申请费的标准为财产价值的0.5%,最低不少于5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如果申请人未能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足以支付保全费用的,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人的保全申请。 担保费:法院在做出保全裁定后,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担保费用的金额一般为保全财产价值的10%-20%,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常见的担保方式包括银行保函、财产抵押等。 执行费:法院在对财产进行保全时,会委托执行法官或其他人员执行保全措施,这将产生执行费。执行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 除了上述主要费用项外,在财产保全过程中还可能产生以下费用: 公告费:如果法院采取公告的方式对财产进行保全,申请人需要承担公告费。公告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公告的次数、范围等因素确定。 评估费:对于需要对保全财产进行评估的,申请人需要承担评估费。评估费的标准一般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财产的类型、数量、价值等因素确定。 保管费:对于需要对保全财产进行保管的,申请人需要承担保管费。保管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由法院根据保管财产的类型、数量、保管期限等因素确定。 ### 计算方式 法院做财产保全的总费用,可以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总费用 = 保全申请费 + 担保费 + 执行费 + 其他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公式只是估算,具体费用需要以法院的实际裁定为准。 ### 费用减免或缓交 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减免或缓交财产保全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1条规定,下列申请人可以申请减免保全申请费:
生活困难的个人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营利法人 法律援助机构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缓交保全担保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2条规定,下列申请人可以申请缓交担保费:
没有生活来源或者生活十分困难的人 被申请人账户上的存款不足以支付担保费的 申请人是利用扶贫资金或者其他专项资金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申请减免或缓交费用时,应当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费用承担 法院做财产保全的费用,原则上由申请人承担。但如果财产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或者保全措施的执行费用过高,申请人请求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承担保全费用的,法院可以裁定由被申请人承担保全費用。此外,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支付保全费用的,申请人应当及时追加担保。如果申请人未能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法院可以裁定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做财产保全的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的,不会分期支付。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之前,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因无力支付费用而导致财产保全措施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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