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财产保全交了1万元
时间:2024-05-26
引言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障申请人的诉讼利益,避免被执行人转移、变卖或隐藏财产,导致执行不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财产保全费,通常为诉讼请求标的额的10%,最低不少于1万元。本文将详细介绍申请财产保全交1万元的具体流程、所需材料、注意事项和法律依据。
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提交申请书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交纳财产保全费 缴纳1万元以上的财产保全费,凭法院收款收据向法院索要《财产保全费收据》。 法院审查 法院审查申请书和证据,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准予保全。 执行 法院将保全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并根据裁定内容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如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等。申请财产保全所需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 证据材料,如借条、合同、发票等 财产保全费收据申请财产保全注意事项
保全费用途 财产保全费主要用于保全费的实际开支,如有剩余,将在解除保全后退还给申请人。 保全期限 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为6个月,可以申请延长,但每次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 保全责任 申请人对保全措施造成被执行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全解除 保全措施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法院主动解除或保全期限届满而解除。 执行异议 被执行人对财产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附录:财产保全申请书示例
致: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
申请事项:财产保全
事实与理由:
______
证据及证据来源:
______
保全标的
请求法院依法对______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选择冻结银行存款、查封不动产等)
保全金额:______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
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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