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中级法院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5
**引言**
财产保全是人民法院为保障民事诉讼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厦门市中级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坚持依法审慎、快速高效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保全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对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变卖的财产 造成履行判决、裁定困难的财产 诉讼费用的担保 其他需要保全的情形厦门市中级法院对财产保全采取多种形式,包括:
冻结财产:禁止被申请人转账、划扣或汇款 查封财产:在财产所在地进行查封,禁止被申请人使用、转移或处分财产 扣押财产:将动产扣留在法院或依法指定的场所 禁止变更名义:防止被申请人变更财产登记名义 评估财产:委托评估机构对财产价值进行评估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有明确的保全财产请求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正在或者即将转移、隐匿或变卖财产 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财产保全申请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向厦门市中级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保全证据和相关材料 审查申请: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保全措施:法院根据申请人的保全请求,采取适当的保全措施 保全执行:法院委托相关部门执行保全措施 异议和解除:如被申请人对保全措施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申请;保全原因消除后,法院解除保全措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及时申请:在发现财产有被转移、隐匿或变卖危险时及时申请保全 提供充分证据:提供充足的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 保全措施恰当:选择与保全部位价值、种类等相匹配的保全措施 担保金或担保人: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担保金或担保人厦门市中级法院在财产保全工作中,强化了以下特色:
快速反应:建立了保全绿色通道,实现保全申请材料7*24小时随时提交、随时受理 智能辅助: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保全审查,提高审查效率和准确性 多措并举:采取冻结、查封、扣押等多种保全措施,确保保全效果 规范化管理:建立了财产保全规范化操作流程,保障保全工作规范有序财产保全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司法手段。厦门市中级法院通过不断优化保全集,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服务。广大当事人应当充分利用财产保全制度,维护自身正当利益,促进司法公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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