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费用归谁出
目录:
-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作用
-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种类
- 担保费用的区别
- 担保费用的负担
- 担保费用的免除
- 争议财产其他情况下的费用负担
- 结论
财产保全的概念与作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原告的申请,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在诉讼中具有给付内容的标的物,或争议的标的物,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毁损、灭失或作出对他人权利明显不利的行为,对该标的物采取的一种诉讼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的作用在于: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确保胜诉一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防止债务人或利害关系人恶意处置财产。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种类
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缴纳一定的担保费用,常见的担保费用类型有:
- 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费用: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费用、评估费用、保管费用等。
- 指定财产执行担保费用:为申请执行指定财产执行担保人不具有处分权的财产所支付的担保费用。
- 行为保全担保费用:为防止被执行人逃避或妨碍执行,申请执行人提出行为保全的担保费用。
- 责令、禁止违法行为担保费用:为防止被执行人实施违法行为,申请执行人提出责令、禁止违法行为的担保费用。
担保费用的区别
以上四种担保费用在性质和目的上有所区别:
- 前三项担保费用是为财产保全本身产生的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
- 责令、禁止违法行为担保费用则属于执行费用。
担保费用的负担
一般情况下,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的负担规则是:由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承担。
但是,法律也规定了以下情形下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担保费用的例外:
- 申请财产保全被法院驳回;
- 因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需要财产保全;
- 对方当事人提供反担保;
- 法律或司法解释有特别规定的。
担保费用的免除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当事人,可以免予交纳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 因支付费用确有困难的;
- 诉讼标的额不超过10000元的;
- 涉及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医疗费和工伤赔偿费等诉讼的;
- 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实无需担保的。
争议财产其他情况下的费用负担
在下列情况下,争议财产的费用负担与财产保全担保费用有所区别:
- 诉讼前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保全撤销后财产修复等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 执行前财产保全:由申请人承担;
- 查封的财产依法予以拍卖处理的:拍卖费用从拍卖款中优先扣除;
- 查封的财产委托第三方保管的:保管期间的保管费用由查封的财产所有权人承担。
结论
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由谁承担,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由申请财产保全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但法律也规定了由对方当事人承担或免除担保费用的例外情形。其他情况下,争议财产的费用负担又有不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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