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费进什么费用里
摘要
财产保全费是指在民事诉讼中,为了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在企业财务核算中,财产保全费的归属一直备受关注。本文从财产保全费的性质、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角度出发,深入探讨财产保全费的分类归属,为企业在财务处理中提供参考依据。
一、财产保全费的性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诉讼费用是指民事诉讼中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财产保全费作为诉讼费用的一种,具有以下特点:
- 具有强制执行力:法律规定,未经申请法院,擅自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属于违法行为,人民法院不予认可和支持。因此,保全费具有强制执行力,企业必须及时缴纳。
- 具有给付义务:无论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如何,被申请保全的当事人均有给付保全费用的义务。即使对方胜诉,申请保全的当事人仍需承担保全费用。
- 具有保全效应:财产保全费的目的是防止被执行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最大限度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所以,保全费的发生与财产保全行为直接相关。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
关于财产保全费的分类归属,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中均有明确规定:
-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财产保全费作为诉讼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诉讼费用”科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诉讼费用的若干规定》规定,财产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保全费,应计入诉讼费用清单。
- 《民事诉讼法》规定,财产保全费用由申请保全的当事人承担。但如果申请保全的当事人胜诉,则可以向对方当事人请求承担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用。
三、财产保全费的分类归属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财产保全费的分类归属如下:
- 无形资产:当财产保全费用直接用于取得或维持无形资产的对价时,应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例如,某企业为保全其商标权而发生的保全费,就应计入无形资产的商标权成本中。
- 营业外支出:对于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财产保全费,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诉讼费用”科目。例如,某企业为保全其应收账款而发生的保全费,就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
- 预付款项:如果财产保全费用尚未发生,但已向法院预缴了保全费,则应计入预付款项科目。当保全费用实际发生时,再转入相应的损益科目。
四、税收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财产保全费的税前扣除政策如下:
- 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财产保全费:允许税前扣除。
- 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财产保全费:在无形资产摊销期间,随同无形资产成本逐步税前扣除。
- 已预缴但尚未发生的财产保全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待保全费用实际发生时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五、案例分析
某企业为保全其应收账款向法院申请查封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向法院预缴了10,000元保全费。一个月后,保全费实际发生5,000元。
财务处理:
- 预缴保全费时:
- 借:预付款项 10,000
- 贷:现金 10,000
- 保全费用实际发生时:
-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费用 5,000
- 贷:预付款项 5,000
六、结论
财产保全费的分类归属取决于保全费用的用途。直接用于取得或维持无形资产的对价的财产保全费计入无形资产成本;不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财产保全费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已预缴但尚未发生的财产保全费计入预付款项。在税收处理方面,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财产保全费和计入无形资产成本的财产保全费允许税前扣除。通过正确处理财产保全费,企业可以合理反映其财务状况,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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