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讼保财产保全的时效
时间:2024-05-23
**简介**
诉前讼保财产保全,是指债权人在提起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期间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进而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讼保财产保全的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申请人有前述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情形的第二天起计算,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有两种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了明确解释。债权人应当知道,是指债权人虽然不知道被申请人有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行为,但通过合理的注意义务可以得知该情况。是否应当知道,应当根据债权人的职业、知识水平、交易经验、信息获取渠道等因素综合判断。
诉前讼保财产保全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止和中断:
在下列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止,中止期间不计算在诉讼时效内:
在下列情形下,诉讼时效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才申请诉前讼保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此时,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救济途径:
**案例一:**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因借款纠纷发生争议。张某得知李某有转移财产的行为,遂于2023年1月1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讼保财产保全。后经查明,李某的转移行为发生在2021年12月31日。由于张某的申请超过一年,法院不予受理。
**案例二:**
原告王某与被告赵某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王某得知赵某有隐藏财产的行为,遂于2022年12月31日向法院申请诉前讼保财产保全。法院受理后,王某于2023年1月1日向赵某送达起诉状。由于王某的申请在诉讼时效内,赵某又未提出异议,法院依法对赵某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结语
诉前讼保财产保全是债权人保护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债权人应当充分了解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因时效届满而丧失救济请求权。同时,债务人也应自觉遵守法律规定,避免采取不当行为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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