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加股东能财产保全吗法律规定
时间:2024-05-23
在民事诉讼中,当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或者其他妨碍执行行为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追加股东是否能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判断。
人民法院对于下列财产,可以依法裁定予以保全或者先予执行: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但经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裁定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要求其提供担保。申请人变更、解除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担保。
对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财产保全,应当查封、扣押、冻结其银行存款、汇票、有价证券、不动产或者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对被保全财产应当作出清单,经主持保全的执行人员和在场人员签名后交由被保全财产人一份。
追加股东是以债权人请求为目的,依法加入原诉讼程序并成为一方当事人的新当事人,其权利义务与原股东基本相同。追加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其出资额不足时,对其超出出资额的部分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追加股东可以作为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注意的是,追加股东申请财产保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追加股东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与普通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基本相同,包括以下步骤:
在实务中,追加股东申请财产保全也存在一些难点,如:
追加股东能否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追加股东作为债权人,具备法定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债权。但是,在申请财产保全时,追加股东需要注意上述难点问题,并做好充分的准备。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