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范围大全
时间:2024-05-23
一、财产保全的概念和目的
财产保全是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处置财产或转移财产对其实施的一种诉讼保全措施。其目的是防止债务人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确保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二、财产保全的种类
根据保全方式的不同,财产保全可分为以下几类:
三、财产保全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的规定,法院在财产保全中可以保全的财产包括:
四、财产保全的例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保全:
五、财产保全的申请和审批
申请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裁定准予财产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将驳回申请。
六、财产保全的解除
财产保全解除的情况包括:
七、财产保全的责任
申请人濫用财产保全措施,致使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人遭受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法院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坚持最小损害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对社会秩序和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对法院的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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