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讼财产保全书担保函格式
时间:2024-05-27
**前言**
诉讼财产保全是诉讼当事人针对被诉讼财产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旨在防止当事人转移、变卖或损毁涉案财产,维护诉讼进行和判决执行的顺利进行。担保函是当事人作为担保人出具的一种书面文件,保证履行诉讼财产保全的义务。
**担保函格式**
担保函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标题:注明“担保函” 担保人信息:明确担保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被担保人信息:指申请财产保全的诉讼当事人 案件信息:标明相关的案号、审理法院、诉讼标的物等 保全标的物信息:详细描述被保全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等 保全措施:说明财产保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等 担保方式:表明担保人以何种方式提供担保,如提供银行保函、质押不动产或动产、第三方保证等 担保金额:明确担保的金额或范围 履行期限:明确担保的有效期或截止日期 担保责任:阐述担保人在被保全人违反诉讼财产保全义务时的责任 法律后果:告知担保人违反担保义务的法律后果 签字盖章:由担保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日期:注明担保函出具的日期**担保函范本**
**标题:担保函**
**担保人信息:**
姓名:张三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xxx街道xxx号 联系电话:18888888888**被担保人信息:**
姓名:李四**案件信息:**
案号:(2023)粤AXX民初XX号 审理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诉讼标的:100万元**保全标的物信息:**
甲车:品牌:本田,型号:思域,车牌号:粤A12345 乙宅: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xxx街道xxx号,面积:100平方米**保全措施:**
冻结乙宅所有权 查封甲车**担保方式:**质押不动产
**担保金额:**200万元
**履行期限:**自本担保函出具之日起一年
**担保责任:**
被保全人在诉讼财产保全的履行期限内,未经法院许可转移、变卖或损毁被保全财产 被保全人在诉讼财产保全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未主动解除保全措施的担保人负有协助被保全人履行上述义务的责任,并承担违反上述义务的全部法律责任。
**法律后果:**
违反担保义务的,法院可以按照担保函约定的金额或范围,采取查封、扣押担保财产、强制执行担保函约定的金钱或实物等措施。担保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违约责任。
**签字盖章:**
担保人:张三(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3年3月8日
**结语**
担保函是诉讼财产保全过程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担保人出具符合要求的担保函,不仅可以为诉讼财产保全提供担保,也督促被保全人履行诉讼义务,维护司法秩序和诉讼制度的正常运行。同时,担保人也要意识到自己的担保责任,谨慎履行保全义务。
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担保函格式仅供参考,实际担保函的内容和格式应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调整。当事人应在专业律师的指导下,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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