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权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时间:2024-08-09
**侵权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流程**
**简介**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措施,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在诉讼过程中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隐匿、变卖,从而确保申请人在诉讼中获得胜诉后能够执行裁判结果。
**适用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一下,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有证据证明有可能会发生转移、变卖、损毁以及其他处分行为,致使判决不能执行的; 当事人死亡,未经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同意,有转移、变卖、损毁遗产行为的; 当事人丧失行为能力,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有处分其财产的行为,致使判决不能执行的。在侵权纠纷中,常见的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包括:
侵权人有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的风险,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或执行判决; 侵权人死亡后,继承人未经受害人同意,有处分侵权人遗产的行为,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 侵权人丧失行为能力后,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有处分其财产的行为,使受害人无法获得赔偿。**申请流程**
**1、准备材料**
申请人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纠纷的证据材料,如侵权行为认定书、诉讼状、证据材料等; 证明保全必要性的证据材料,如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证据、被申请人丧失行为能力的证据等; 申请人财产担保材料,如银行存款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2、向法院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当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
**3、法院审查**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申请人的保全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证据材料的充分程度进行审查。
**4、决定是否准予保全**
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保全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和证据支持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准予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5、执行裁定**
法院裁定准予保全后,将发出执行通知书,交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的财产所在地有关机关执行。被申请人应当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对保全的财产予以配合,不得转移、变卖或处分。
**需要注意的问题**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保全范围:保全措施的范围应当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相适应,不得超出诉讼请求的范围; 保全方式:财产保全的方式可以有多种,如查封、扣押、冻结等,申请人应当根据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选择适当的保全方式; 及时提出:申请人应当在发现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损毁财产的风险时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 提供担保: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时,应当向法院提供担保,以防止保全措施被滥用造成他人损害; 异议处理:被申请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法院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证据作出裁定。**案例**
原告张某因与被告李某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原告提供证据证明李某有转移财产的风险,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认为原告的保全请求符合法定条件,并裁定对李某名下一辆小轿车采取查封措施。法院裁定后发出执行通知书,交由原告向李某的住所地执行。李某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不得转移或变卖小轿车,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
财产保全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措施,通过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被申请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确保申请人在胜诉后能够执行裁判结果。申请财产保全时,当事人应当注意保全范围、保全方式、及时提出、提供担保和异议处理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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