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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保全材料清单图片
一、证据清单
**1.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
**2. 被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提供被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张(如有)。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请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 婚姻关系证明**
提供结婚证复印件หรือหลักฐานการจดทะเบียนสมรส
**5. 证据清单**
提供一份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来源,并对证据的证明内容进行简单的说明。
**6. 财产线索证明**
提供可以证明被申请人名下财产线索的材料,例如房产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银行流水单复印件等。
**7. 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
说明申请财产保全的原因,并提供支持证据。
**8. 其他证据**
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请求合理性的证据,例如债务证明、收入证明等。
二、图片清单
**1. 夫妻共同财产照片**
可以清晰反映夫妻共同财产情况,例如房屋、汽车、家具等。
**2. 被申请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
例如将共同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将现金存入境外账户等,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
**3. 申请人生活困难的证据**
例如收入较低、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等,提供相关证明。
**4. 人民法院专用格式材料**
以下材料由人民法院提供,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
**财产保全申请书**
**证据目录**
**财产保全担保书**
**身份证明材料**
请根据实际情况准备上述材料,并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三、注意事项
**1. 时间要求**
财产保全申请应在得知财产被转移或面临转移危险时及时提出,一般在发现后10日内提出。
**2. 申请法院**
财产保全申请应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
**3. 申请方式**
可以亲自到法院申请,也可通过邮寄、网络等方式申请,但邮寄或网络申请的,应在法院收到材料7日内补正原件。
**4. 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裁定后,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
**5. 保全费用**
申请冻结存款时,申请人应承担保全所需费用。
**6. 后续程序**
人民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申请人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超过30日未起诉的,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
**7. 违法行为**
提供虚假证据或者恶意申请财产保全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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