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可冻结对方社保
时间:2024-06-02
财产保全是一种诉讼前或诉讼中的保全措施,指人民法院为保障将来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防止被执行人将财产转移或藏匿,依申请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股票、债权等财产采取冻结、扣划、查封等措施,以确保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顺利进行。
可冻结的财产包括:
存款股票债权房产车辆其他有价值财产社保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险种。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属于社会保障范畴,其目的是保障公民基本生活需求,一般情况下不可冻结。
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是劳动报酬欠款或者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款项,则可以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ただ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除外。
申请人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是劳动报酬欠款或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款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有可能转移或藏匿社保资金,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申请人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可以通过以下程序进行:
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依法做出财产保全裁定。人民法院将财产保全裁定书送达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收到保全裁定后,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如果被执行人未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冻结其社保。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后,应当及时通知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人申请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冻结社保只限于执行劳动报酬欠款或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款项,不能冻结其他类型债务。社保资金只用于偿还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不能用于其他用途。冻结社保后,被执行人继续按期缴纳社保费的,解除冻结后,冻结的社保资金可以用于补缴原被执行人的社保费。财产保全可以冻结被执行人的社保,但必须是在申请人和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且申请人申请执行的标的是劳动报酬欠款或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款项的情况下,并且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有可能转移或藏匿社保资金,致使判决无法执行。申请人申请冻结社保,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做出保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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