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钱可以要回吗
时间:2024-08-04
何为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保全财产随着诉讼程序的进行灭失或者转移、隐匿,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以保障最终生效裁判的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可以针对以下几种财产采取: 1. 冻结或者划拨被申请人银行存款、其他存款和资金; 2. 查封、扣押、冻结、禁止转让或者处分的其他财产。 ###财产保全费用的承担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费用,由申请人预交。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承担,但申请人滥用保全权或者申请保全不当,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申请人应当赔偿损失。 ###何种情形可以要回财产保全费用
申请人可以要回财产保全费用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 法院未准予财产保全** 如果法院审查后,认为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没有根据,驳回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的,申请人预交的财产保全费用应当予以返还。 **2. 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或法院裁定解除财产保全** 如果申请人在法院准予财产保全后主动撤销了申请,或者法院在审查后认为继续保全的条件不存在,裁定解除财产保全的,申请人预交的财产保全费用应当予以返还。 **3. 诉讼结束后申请人胜诉** 如果诉讼结束后,申请人胜诉并执行了判决,从被保全的财产中扣除了财产保全费用,那么申请人预交的财产保全费用应当予以返还。 **4. 被申请人滥用保全权或申请保全不当** 如果申请人存在滥用保全权或申请保全不当的情形,导致被申请人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返还或者补偿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费用。 ###如何要回财产保全费用
申请人要求返还财产保全费用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民事裁定书后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异议后五日内作出裁定;当事人逾期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的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用的材料
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用的材料包括: 1. 财产保全申请书; 2. 法院准予财产保全的裁定书或裁定书副本; 3. 法院解除财产保全的裁定书或裁定书副本; 4. 诉讼判决书或调解书; 5. 法院执行裁定书或执行回执; 6. 申请人预交财产保全费用的缴费凭证; 7.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举证责任
申请返还财产保全费用的举证责任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返还财产保全费用的条件,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定。 ###常见问题
**1. 财产保全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财产保全费用一般包括调查费、查封费、扣押费、保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2.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垫付?** 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申请人预交,待诉讼结束后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返还或者赔偿。 **3. 申请人滥用保全权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人滥用保全权的情形包括: * 没有事实根据或者超出诉讼请求范围申请财产保全的; * 为达到拖延诉讼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而申请财产保全的;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利用财产保全措施损害被申请人合法权益的。 **4. 申请人申请保全不当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人申请保全不当的情形包括: * 将保全措施扩大到与诉讼请求范围不相符的范围的; * 所申请的保全措施明显过重的; * 在财产保全措施实施过程中不配合法院工作的。 **5. 法院在审查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法院在审查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时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 * 诉讼请求是否有依据和合法性; * 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 财产保全措施与诉讼请求范围是否相符; * 财产保全措施是否会对被申请人造成过度的损害; * 申请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等。 ###结语
财产保全费用能否要回,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作出相应的裁定。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