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去法院提交财产保全
时间:2024-06-14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当事人一方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财产,以致无法执行判决或裁定的行为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
**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
有证据证明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即原告有证据证明被告有转移、隐匿、变卖或毁损财产的行为,或有实施该行为的现实危险; 不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判决或裁定无法执行,即原告有证据证明如果不执行财产保全措施,被告的财产将不足以偿还判决或裁定确定的债务。**如何去法院提交财产保全**
**1. 准备材料**
提交财产保全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的事由、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保全的范围、保全的期限等内容; 原告提交民事起诉状的副本和主张财产保全的证据材料; 属于法院受理仲裁案件或公证债权文书的案件,应提交仲裁裁决或公证债权文书的副本。**2. 选择管辖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申请财产保全的管辖法院为:涉案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若两者均不适宜,则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申请。
**3. 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原告在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的同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 原告在提交起诉状后,对起诉状事实内容不作更改,且符合财产保全条件可以单独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对劳动争议纠纷,申请人可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期内申请财产保全,且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的起诉时效已过但确有证据证明有财产保全的必要性的情形。**4. 保全措施的种类**
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冻结存款; 查封财产; 扣押财产; 限制转让或处分财产; 禁止令。**5. 财产保全的期限和解除**
法院一般会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在48小时内裁定是否准予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的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但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但每次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
如果原被告达成和解,或有证据证明保全措施不必要时,法院可解除财产保全措施。若当事人对保全措施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注意事项**
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证据证明保全的必要性,如果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不会批准申请。 如果申请人滥用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能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财产保全措施只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并不代表最终的裁判结果。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