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为防止被申请人财产转移或隐匿,在其财产上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适用范围
受工伤职工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形一般包括以下三种:
- 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申请工伤待遇的,但审理结果尚未确定。
- 申请人已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工伤待遇,且劳动仲裁机构已裁决、责令用人单位给付工伤待遇,但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
-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已达成工伤待遇协议,但用人单位未按协议履行。
申请条件
申请财产保全,需具备以下条件:
- 申请人有明确的财产保全请求和理由。
- 有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可能转移、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 申请人已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或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申请程序
-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准备申请书、财产保全情况说明、证据材料、交纳财产保全担保金。
- 提交申请。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审查。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受理。
- 裁定。人民法院对财产保全申请作出裁定,决定是否实施财产保全。
- 实施财产保全。经裁定允许保全的,人民法院将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保全措施。
担保金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需交纳财产保全担保金。担保金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和申请人申请保全的财产价值确定。申请人交纳担保金后,人民法院才能实施财产保全。
注意事项
- 申请财产保全是临时性措施,保全期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如果保全期满仍未开庭审理,申请人可申请延期。
- 财产保全措施可能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生活、生产、经营等活动,申请人应根据实际情况谨慎申请。
- 如果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可能,人民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 申请人故意捏造事实申请财产保全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分析
王某因工受伤,治疗康复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新的伤害。王某认为新的伤害加重了工伤伤情,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对此予以否认,双方协商未果。王某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决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拒不履行裁决。王某遂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王某符合财产保全的条件,遂作出裁定准许冻结用人单位的银行存款。
结语
受工伤职工通过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实现。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财产保全需符合相关条件和法律规定,否则可能影响被申请人的正常活动,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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