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正升新闻

执行中的财产可以被保全

时间:2024-05-23

执行中的财产可以被保全

摘要:诉讼或仲裁程序中,为了保证将来判决或裁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法律允许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本文将深入探讨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概念、适用条件、申请程序、保全范围、保全执行以及异议和解除保全等相关问题,并提供一些实务建议,以帮助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财产保全制度。

一、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或仲裁程序进行中,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依申请人的请求,对被申请人拥有的财产采取限制处分、转让和转移等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变卖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1. 保全的目的

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保障将来判决或裁决的执行效果,防止被申请人通过处分、转让或转移财产逃避执行。通过保全措施,可以确保申请人在诉讼或仲裁结束后及时获得判决或裁决所确定的权利。

2. 保全的种类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种类主要包括:

  • 查封
  • 扣押
  • 冻结
  • 禁止转让出售
  • 禁止变更登记

二、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

申请人申请执行中的财产保全,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存在诉讼或仲裁关系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有效的诉讼或仲裁关系,且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明确的债权。尚未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不得申请财产保全。

2. 具有合理的事由

申请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 被申请人有转移、变卖或隐藏财产等逃避执行的行为
  • 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等状态,难以实现申请人的债权
  • 被申请人的财产价值不足以清偿申请人的债权,且担心将来无法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 其他足以证明需要保全的合理事由

3. 担保

申请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一般需要提供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金钱、有价证券、抵押物或保证人等。以金钱担保的,金额一般不应低于被查封、扣押或冻结财产的价值。

三、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申请程序

申请执行中的财产保全,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1. 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审查

受理申请的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及时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准予保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请。

3. 送达保全裁定书

受理申请的机关作出保全裁定后,应当及时将保全裁定书送达被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4. 执行保全措施

被申请人收到保全裁定书后,应当立即停止相关财产的处分、转让和转移。执行保全措施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或其他有权机关委托执行人员执行。

四、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范围

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范围包括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权利和债权等。但以下财产不得保全:

  • 属于第三人的财产
  • 列入民生保障范围内的财产
  • 用于执行国家任务和公共利益的财产
  • 已经依法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
  • 法律规定不得保全的其他财产

五、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执行

执行保全措施时,应当按照保全裁定书的内容和法律规定执行。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 查封财产

将被查封的财产在一定期限内封存,禁止被申请人使用、转让或处分该财产。

2. 扣押财产

将被扣押的财产从被申请人处提取,交由保全机关保管。

3. 冻结财产

禁止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转账、划款、套现或采取其他形式处分该财产。

4. 禁止转让出售

禁止被申请人将特定财产转让或出售。

5. 禁止变更登记

告知不动产登记机构、车辆管理机构等相关机构暂停对该财产进行登记变更。

六、执行中的财产保全的异议和解除保全

被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财产保全措施有异议的,可以向有权机关提出异议申请。有权机关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如果异议成立,应当解除或变更保全措施。

申请人对财产保全措施的要求不适当的,被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变更为其他保全措施。申请变更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变更的理由和担保。

在以下情形下,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 判决或裁决被撤销、变更或撤消执行的
  • 被申请人履行完毕申请人的债权诉讼请求的
  • 经过法定期限,保全措施未申请继续有效的
  •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措施,足以保证将来判决或裁决的执行的
  • 法律规定应当解除的其他情形

七、实务建议

为了更好地适用和运用财产保全制度,建议相关人员注意以下事项:

1. 准备充分的证据

申请人提供证据应当真实、充分,能够证明保全的必要性。主要包括涉案合同、单据、票据、会计凭证等证据,以及证明被申请人存在逃避执行行为的证据。

2. 选择合适的保全种类

不同保全种类适用于不同的财产种类和执行需求。申请人应当根据被申请人的财产状况和逃避执行的风险程度,选择适合的保全种类。

3. 及时申请和执行保全

财产保全应及时申请,以防被申请人转移或变卖财产。一旦取得保全裁定,应当及时执行,防止保全措施落空。

4. 定期审查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定期查看保全措施的效力和执行情况,并及时申请续保。被申请人应当配合执行保全措施,不得违反保全义务。

5. 注意相关时限

申请财产保全、异议保全和解除保全都有一定的时限限制。相关人员应当注意时限规定,及时行使权利和救济。



上一篇 : 财产保全诉
下一篇 : 连带责任人的财产可否保全

相关知识阅读


法院财产保全担保承诺书保全对方财产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险保费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方式保险证据保全优先于财产保全申请财产保全如何处理恶意运用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撤诉财产保全必然撤销担保公司财产保全保函样本撤销诉前车辆财产保全被告没有钱能做财产保全吗财产保全解封法律依据财产保全解封加急多久保全财产如何证明车辆价格对方没有财产保全费会退吗离婚案件财产保全申请书保险单财产保全个人财产诉前财产保全公积金可以作为财产保全吗一起诉就能财产保全吗贷款收到财产保全如何处理财产保全可以申请几个被告起诉公司立案能申请财产保全江门仲裁财产保全方式公司财产保全常识大全最新财产保全能撤消案件吗法院深圳法院财产保全的担保财产保全优先保全申请诉中保全没有财产线索国美易贷财产保全保全的财产到执行程序财产保全担保的情形对诉讼案件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公司影响股东吗什么是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是开户银行同意诉讼保全提供担保财产保全规定第三条律师保全财产包括啥车抵押担保全款处置保全前被告转移财产算吗中公退费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图片素材财产保全解除如何申请刑诉法财产保全仲裁中财产保全申请法院法院财产保全的房子能买吗企业财产保全和损失规避银行会诉前财产保全吗银行调档财产保全流程董明珠一千多万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否需要反担保承包商财产保全协议书拉卡拉逾期被财产保全减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财产保全申请书 2018财产保全申请书 房产聪哥说法财产保全财产保全冻结余额没有实空南沙人民法院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案查询上诉时怎么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什么条件申请财产保全交了1万元财产保全一审法官退休了做了财产保全查封的车辆遗产继承纠纷需要财产保全吗漯河公积金财产保全部别人对我的账户实施财产保全天津博雅置业财产保全法院保全了财产借条纠纷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哈尔滨做财产保全公司财产保全能收钱吗现在多少钱保全对方财产需要多长时间财产保全中反担保的金额财产保全申请保险公司担保财产保全有保险费用么吗只撤销财产保全的房子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额度财产保全会查询流水吗被保全财产变卖流程图怎么做深圳市法院财产保全股票财产保全管辖地查封财产保全账户怎么解封法院财产保全会分批执行吗驳回申请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申请书要什么担保立案后保全财产限制时间离婚财产分割中的保全为他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财产保全和诉讼保全不一样吗债的保全方式有物的担保仲裁委员会财产保全移送函中止诉讼财产保全继续计算申请原告财产保全怎么确定老赖的财产被别人保全了企业之间诉讼如何启动财产保全福建家庭财产保全政策最新申请企业财产保全
相关资讯推荐

诉讼后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两万赔偿要诉前财产保全吗

东莞律师事务所财产保全

庭前财产保全什么意思

保全的财产是否优先执行

离婚财产多久可以保全呢

劳动局财产保全表下载打印

仲裁委不愿意财产保全

长春财产保全反担保

济阳法院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会冻结自己的银行卡吗

提前财产保全没发现财产

崇左财产保全反担保

立案后再申请财产保全

买了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没有财产所有权

财产保全怎么算结案成功

没有财产保全能执行房产吗

上诉期财产保全法律条文

兰州诉讼保全担保

财产保全要提供的担保是什么

处理财产保全的时间

房屋财产保全怎么评估的

变更财产保全担保物裁定书

变更保全财产是否需要复议

诉前保全担保原因

财产保全保函佣金

案外人可否置换保全财产

贷款平台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财产被保全怎样反击

接受财产保全的期限

受到财产保全怎么办

保险公司诉讼保全担保费用

提供账户信息 财产保全

代位权对次债务人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保险公司赔偿主体

财产保全了官司输了

明知已转移财产还做保全吗

婚姻法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判决后怎样执行

仲裁开庭了没有判决书财产保全

法院保全财产的钱谁给呢

单位欠钱财产保全

不动产财产保全查询

离婚官司如何保全财产

名誉侵权案件财产保全怎么处理

借房产证诉讼保全担保官司

财产被保全还能坐飞机吗

财产保全被告转移怎么处理

民间借钱财产保全

离婚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淳安财产保全律师咨询

南通法院保全担保人名单

保全的财产可直接执行吗

驳回财产保全异议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