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和立案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导言
在诉讼过程中,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其财产,影响判决的执行,法律规定了诉前财产保全和立案财产保全两种制度。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立案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案件后,为防止当事人转移、隐匿或者毁损财产,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1. 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2. 申请程序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经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裁定不予保全;被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予以保全。
3. 保全方式
诉前财产保全的方式包括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提取、禁止处分等。
1. 申请条件
人民法院立案后,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可以对争议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其条件为:
2. 申请程序
当事人申请立案财产保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对申请是否符合保全条件进行审查。符合保全条件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不符合保全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3. 保全方式
立案财产保全的方式与诉前财产保全相同,包括财产查封、扣押、冻结、提取、禁止处分等。
异同点
诉前财产保全和立案财产保全的主要异同点总结如下表:
保全阶段 | 诉前保全 | 立案保全 |
---|---|---|
保全申请主体 | 当事人 | 当事人或法院 |
审查程序 | 裁定 | 裁定 |
保全期限 | 30日,可申请续保 | 6个月,可续保 |
担保 | 有担保才能生效(但危险在即时除外) | 可有可无 |
异议 | 可提出异议 | 可提出异议 |
损害赔偿 | 可请求赔偿 | 可请求赔偿 |
其他异同点
在申请诉前和立案财产保全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诉前和立案财产保全制度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或者毁损其财产,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判决的执行。在实践中,当事人应当结合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诉前和立案财产保全方式,并注意相关注意事项,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