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重新申请书
时间:2024-05-23
申请人(原申请人)因(诉讼原因)向(法院名称)提起诉讼,并于(日期)申请财产保全。嗣后,因(客观原因),财产保全未能实现或执行的不当影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特向贵院申请重新申请财产保全。
申请人是本案的原诉讼主体,符合申请财产保全的法定资格。
申请人已向贵院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证明了本案财产保全的必要性:
申请人请求贵院对被申请人的以下财产进行保全: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进行期间转移、隐匿、毁损或非法处分财产,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申请人申请贵院采取以下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理由如下:
综上所述,申请人恳请贵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重新对被申请人的上述财产进行保全,并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防止财产转移。申请人保证严格遵守贵院的裁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申请人已将相关证据材料随本申请书提交给贵院,请贵院审查。附件包括:
申请人:
代理人(如有):
日期: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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