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前保全如何查到对方财产
时间:2024-05-23
诉前保全,是指在诉讼提起或仲裁申请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以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诉前保全适用于下列情形:
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诉前保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诉前保全措施包括:
可以通过国土资源部全国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平台查询被申请人不动产的登记信息,包括房屋、土地等。
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被申请人的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包括车辆、机械设备等。
可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被申请人的股权登记信息,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基金等。
可以通过人民法院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被申请人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
可以通过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查询被申请人的保险合同信息,包括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
可以通过海关总署查询被申请人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包括进出口商品、金额、报关时间等。
律师可以凭借职业便利,通过各种渠道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信息,包括工商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海关进出口信息等。
在申请诉前保全后,申请人应当积极采取措施收集、完善证据,以证明保全的必要性。同时,申请人应当随时关注案件的进展,并及时与法院或仲裁机构沟通,以确保保全措施的有效性。
若经查明被申请人转移、变卖、隐匿财产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致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对被申请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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