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婚前财产保全电话查询
前言
婚前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前为保护一方或双方的婚前财产采取的法律措施。在广东省,婚前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负责办理,因此可以通过拨打人民法院的电话进行查询。
婚前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广东省婚姻条例》第26条规定,夫妻结婚前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婚前财产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公证。没有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前财产保全的适用范围
婚前财产保全适用于以下情况:
- 一方或者双方对婚前财产归属产生争议的;
- 一方或者双方有隐藏、转移婚前财产的嫌疑的;
- 一方或者双方有挥霍婚前财产的可能的。
婚前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
婚前财产保全的办理流程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交婚前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
- 人民法院审查申请,决定是否采取保全措施;
- 如果人民法院决定采取保全措施,将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财产保全;
- 财产保全执行完毕后,人民法院将解除保全措施,并通知当事人。
婚前财产保全电话查询
广东省人民法院婚前财产保全的电话查询方式如下: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20-83311811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0755-82291111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0756-2223535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757-83327854
-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0754-88534555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0769-22258158
-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0760-88898234
-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0750-3308423
-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0759-2522783
-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0668-2221727
咨询建议
婚前财产保全涉及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建议在进行婚前财产保全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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