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没立案申请财产保全
时间:2024-05-23
二审未立案申请财产保全
二审诉讼阶段,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一般遵循以下条件: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目的在于防止判决无法执行,因此申请人应提供证据证明被执行人存在转移、隐藏或变卖财产的风险。
申请人必须明确提出保全财产的具体种类、范围和数额,不能笼统或概括地申请保全。
申请人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供担保,以保证如果财产保全措施被错误采取,被申请人可以得到赔偿。
二审阶段申请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步骤:
申请人应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的财产保全申请书,载明申请理由、保全范围和数额等事项。
申请人应根据法院要求提交担保,包括现金、实物抵押或保证函等
法院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会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法院审查后,作出裁定,批准或驳回财产保全申请。
二审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充分的证据证明保全必要的性和被执行人的转移财产风险。
财产保全是一项强制措施,申请人不得滥用保全权,否则可能侵害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旦法院批准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应及时采取后续措施,如及时提起诉讼或执行申请,否则保全措施可能会解除。
二审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规定:
人民法院对依法申请有证据证明有转移、隐藏、变卖财产或者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可以裁定予以保全。
申请人申请执行的债权属于下列范围的,可以申请证据保全或者财产保全:
(一)需要诉前保全的;
(二)有证据证明被执行人转移、隐藏、变卖财产或者有其他妨碍执行行为的;
(三)为防止发生无法执行的情形需要采取保全措施的。
结语
二审阶段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需要满足保全必要性、请求具体、提供担保等条件。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应严格举证,避免滥用保全,并及时采取后续措施。当事人也应注意财产保全的法律依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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