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费能否退费
时间:2024-05-23
财产保全费,又称为查封费,是指法院对当事人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缴纳的费用。财产保全费的性质是一种诉讼费,属于法院司法行政费用的一类。法院收取财产保全费,是用于支付调查、执行等相关的费用支出。
### 财产保全费退费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后,申请人撤诉或者因其他情形导致终结本案诉讼的,已经交纳的财产保全费应当予以退还。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89条也明确了财产保全费退费的的情形,包括:
- 当事人撤回财产保全申请的; - 法院裁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的; - 法院裁定撤销财产保全措施的; - 法院终结本案诉讼,且未对财产保全措施进行维持的; - 财产保全申请人申请执行法院保全裁定的,执行不能的; - 具有其他情形,依法应当退還财产保全费的。 ### 退费申请流程符合财产保全费退费条件的当事人,应当在收到退费通知或者知晓退费理由后30日内向法院提出退费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 退费申请书; - 法院出具的准予退费的通知书或裁定书副本; - 缴纳财产保全费的凭证复印件; - 银行账号信息。 ### 退费时间法院收到退费申请并审核材料无误后,应当在15日内将保全费退还申请人。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退还的,法院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 不予退费的情形以下情形下,财产保全费不予退还:
- 法院审查后认为财产保全费用于支付相关费用支出的; - 当事人因恶意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违法行为导致财产保全措施被撤销的; - 因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执行不能的; -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 ### 特别提醒在实践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才申请财产保全,避免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 准确提供被保全财产的信息,避免因财产信息错误导致保全措施无法执行; - 及时关注案件进展,了解财产保全费退费情况; - 如对退费决定有异议,可依法提起上诉。相关知识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