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产保全怎么写书面复议
时间:2024-07-16
一、书面复议的概念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或者适当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二、财产保全中的书面复议
在财产保全案件中,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定驳回财产保全申请不服,可以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书面复议。书面复议的期限为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书面复议应当提交书面复议申请书,并附相应证据材料。
三、书面复议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
书面复议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 复议的请求 复议的主旨 被申请人(人民法院)的信息 复议的理由和依据 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申请日期四、书面复议申请书的写作技巧
在撰写书面复议申请书时,应当注意以下写作技巧:
明确请求:书面复议申请书应当明确提出当事人请求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简要陈述:书面复议申请书应当简要陈述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提供证据:书面复议申请书应当提供支持当事人申请复议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裁定书、相关证据材料的复印件等。 言简意赅:书面复议申请书应当言简意赅,条理清晰,避免冗长繁琐的叙述。 规范用语:书面复议申请书应当使用规范的法律用语,避免使用模糊不清的语言。五、书面复议的审查和处理
人民法院收到书面复议申请书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书面复议告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人民法院对书面复议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在60日内作出书面复议决定。书面复议决定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复议申请人 被申请行政机关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请求 主要事实 适用法律 复议理由 复议决定六、书面复议的救济途径
对于人民法院作出的书面复议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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