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全费和担保费怎么收取
时间:2024-08-09
在商业活动中,为保障交易安全和债权实现,经常会涉及到保全费和担保费。保全费是指申请人为了防止财产被转移、隐匿或毁损,请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缴纳的费用;担保费则是指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而担保人为了承担担保责任向债权人收取的费用。了解保全费和担保费的收取标准和相关规定,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一、保全费
(一)保全费的缴纳主体和收取主体
1. 缴纳主体:申请财产保全的人,即案件的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
2. 收取主体:人民法院。
(二)保全费的收费依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财产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的一种,其收取标准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取办法》执行。
(三)保全费的收取标准
1. 申请财产保全的,按照申请保全的标的额或者价款,依照下列比例缴纳:
(1)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收取50元;
(2)1001元至10万元的部分,收取1%;
(3)10万零1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收取0.5%;
(4)100万零1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收取0.4%;
(5)200万零1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收取0.3%;
(6)500万零1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收取0.2%;
(7)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收取0.1%。
2. 申请保全的标的额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收费数额。
3. 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预交保全费。当事人逾期不交纳保全费,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当事人申请。
(四)保全费的退还
1. 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已收取的保全费退还给申请人。
2. 人民法院裁定解除保全的,应当在7日内将已收取的保全费退还给申请人。
3. 案件受理后,保全费转为诉讼费。
二、担保费
(一)担保费的性质
担保费是担保人为承担担保责任而收取的报酬, 是担保合同的自然组成部分。
(二)担保费的收取主体
担保费的收取主体是担保人,可以是专业的担保公司,也可以是个人。
(三)担保费的收费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四) 担保费的收取标准
我国法律对担保费的收取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当事人约定的担保费高于担保标的额3%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担保费的支付方式
担保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
三、保全费与担保费的区别
保全费和担保费在司法实践中很容易混淆,但两者在性质、缴纳主体、收取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区别,具体如下:
| 项目 | 保全费 | 担保费 | |---|---|---| | 性质 | 诉讼费用| 担保合同的价款 | | 收费依据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 | | 缴纳主体 | 申请人 | 债务人 | | 收取主体 | 人民法院 | 担保人 | | 收取标准 | 按申请保全的标的额或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 |由当事人约定,但高于担保标的额3%的部分,法院不予支持 |
四、结语
保全费和担保费都是为了保障债权实现而设立的制度,两者在维护交易安全和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并注意相关费用的收取标准,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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