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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中保全房产
担保如何办理
**一、什么是
诉中保全房产担保**
诉中保全房产担保,是指在民事
诉讼中,为防止被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诉讼判决作出或执行前转移、隐匿、处分涉案房产,从而保障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而采取的一种临时性强制措施。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诉中保全房产担保:
1. 具有明显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隐匿、处分涉案房产的意图或行为的;
2. 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三、申请材料**
申请诉中保全房产担保,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 保全申请书;
2. 起诉状或裁定书、判决书或仲裁裁决书;
3. 能证明保全房产担保请求成立的证据,如债权凭证、物权凭证等;
4. 被申请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涉案房产证明文件;
5. 保证金或者担
保函;
6.
法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审查程序**
人民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裁定准予保全;不符合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
**五、担保方式**
诉中保全房产担保的担保方式主要有:
1. **保证金担保:**申请人向法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作为对被申请人因保全措施而遭受损害的担保;
2. **担保函担保:**由具有代偿能力的担保人向法院出具担保函,保证如果因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由担保人负责赔偿;
3. **不动产担保:**由第三方提供不动产作为担保,由法院将其查封、扣押。
**六、保全措施内容**
法院裁定保全的,通知相关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采取下列保全措施:
1. 禁止被申请人处分、转移该房产;
2. 禁止相关部门为该房产登记转移、变更、注销等手续。
**七、解除保全**
保全措施采取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申请人可以申请解除保全:
1. 申请保全不成立的;
2. 申请人已取得生效判决,且判决已实际履行完毕的;
3. 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的;
4. 因其他原因,继续保全的必要性不复存在的。
**八、责任承担**
保全措施如果造成被申请人的损害,申请人或者担保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办理流程**
申请诉中保全房产担保的办理流程如下:
1. 根据申请条件准备保全申请材料;
2. 向管辖法院提交保全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3. 法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
4. 申请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保全通知;
5. 保全措施采取后,涉案房产被限制处分;
6. 案件判决后,保全措施根据情况予以解除。
**十、注意事项**
1. **及时申请:**保全措施只能在判决作出或者执行前申请,因此申请人应当在发现保全必要时及时提出申请。
2. **提供充分证据:**申请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保全房产担保的必要性,否则法院可能驳回申请。
3. **承担担保责任:**申请人或者担保人应当充分认识到提供担保的法律责任,一旦保全措施给被申请人造成损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 **关注保全解除:**保全措施采取后,被申请人可以随时申请解除保全,申请人应当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提出异议或者提供担保,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