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祸申请财产保全的范文6
时间:2024-06-09
在车祸事故中,为避免加害人转移或者隐匿财产,受害人可及时向事故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具体申请书范文如下:
中原省XXX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某
身份证号:510102198508111345
住址:XXXXX
联系电话:13800000000
被申请人:张某
身份证号:510102198507101365
住址:XXXXX
联系电话:13700000000
申请事项: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2023年3月1日,申请人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XXX路与YYY路交叉口处时,与由被申请人驾驶的另一辆小型汽车发生碰撞,造成申请人车辆受损,申请人身体受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申请人负全责。
经医院诊断,申请人受伤后入院治疗,诊断为轻微脑震荡,肋骨骨折。目前,申请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具体医疗费用和伤残鉴定结果尚未确定。
事故发生后,申请人多次与被申请人协商赔偿事宜,但被申请人態度不明,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申请人担忧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财产,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之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本案中,申请人因被申请人拒不赔偿且有转移财产的可能,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综上所述,请求贵院依法查封、冻结、扣押被申请人名下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产,以保证申请人日后合法权益的实现。
证据:
1.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2. 医院诊断书的原件或复印件;
3. 其他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或隐匿财产可能性的证据。
具状人:李某
日期:2023年4月1日
附: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印件;
医院诊断书的复印件;
其他证据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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