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前财产保全范文
时间:2024-06-06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提起诉讼之前,为免除或减少将来履行判决困难而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通过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被申请人转移、处分或隐匿其财产,以保障将来判决得以顺利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条件是:
有证据证明有可能会出现被申请人转移、处分或隐匿其财产的行为; 如果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碍于判决的执行。起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应当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职业、住址等); 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职业、住址等); 申请财产保全的请求及其理由; 保全的范围及方式; 证据材料清单。人民法院审理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及其提供的证据,责令被申请人提供担保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全的方式包括:
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禁止被申请人转让、处分或隐匿其财产; 指定其他适当的保全措施。**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xxx(姓名)
性别:男/女
职业:xxx(职业)
住所:xxx(地址)
电话:xxx(电话号码)
被申请人:xxx(姓名)
性别:男/女
职业:xxx(职业)
住所:xxx(地址)
电话:xxx(电话号码)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xxx的财产进行保全。
请求保全的财产范围:被申请人xxx名下所有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
请求保全的方式:查封、扣押、冻结被申请人名下全部财产。
申请理由:
xxx(简要说明申请理由)
证据材料清单:
xxx(证据材料) xxx(证据材料) xxx(证据材料)
具状人:xxx
年 月 日
法院收到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后,将进行审查。审查的重点包括:
申请人是否具有起诉前财产保全的资格; 申请的保全范围和方式是否适当; 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起诉前财产保全条件的,将作出裁定。在裁定中,法院将明确被申请人应当提供的担保或者采取的其他措施,以及保全期间和范围。被申请人应当按照法院裁定履行义务。
被申请人对法院作出的起诉前财产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
在起诉前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是否解除或者变更财产保全的裁定。
1. 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
2. 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不得超过必要的范围和限度,不得对被申请人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生活造成不当影响。
3. 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被驳回的,不影响申请人提起诉讼。
4. 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申请人的原因未能执行或者被解除、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5. 起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因申请人的原因未能执行或者被解除、变更的,申请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温馨提示:**
起诉前财产保全是一项诉讼前的强制性措施,建议当事人在有必要且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向法院申请。当事人在申请起诉前财产保全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以支持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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